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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食妝藥標準追蹤 · 法規異動

西藥業者傳輸個資到港澳中,合約條款有新規範

2026-07-03 · 台灣 · 衛福部食藥署

衛福部核釋了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把顧客個資傳到中國、香港、澳門時,必須遵守的標準合約條款,並從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

具體改了什麼

本次核釋針對「限制西藥批發、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」公告附件第一點第八款的標準合約條款,內容詳見附件,自 115 年 10 月 1 日生效

誰要多看一眼:西藥批發零售業者

原文摘要

核釋「限制西藥批發、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」公告附件第一點第八款標準合約條款如附件,並自一百十五年十月一日生效。 ]]>

原始出處

原文標題:核釋「限制西藥批發、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」公告附件第一點第八款標準合約條款如附件,並自一百十五年十月一日生效。

看原文(衛福部食藥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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