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公告,用特定酵素製成的菊糖當食品原料時,要符合規格並標示製程
具體改了什麼
依衛授食字第1151301588號公告,菊糖須由蔗糖與芽孢桿菌217C-11菌株的果糖基轉移酶反應製得,並符合附表規格;產品須標示「本產品內之菊糖是以蔗糖經酵素反應製得」
誰要多看一眼:食品製造業者
原文摘要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51301588號 附件: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主旨:訂定「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依據: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。 ]]>
原始出處
原文標題:訂定「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