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要求這兩種糖尿病藥的藥商,三個月內提出風險管理計畫,確保病人用藥前經過醫師評估和藥師調劑,並了解潛在風險
具體改了什麼
依藥事法第45條、第48條及藥品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10條公告。持有這兩種成分藥品許可證的藥商,應在公告日起3個月內提交風險評估及管控計畫,經食藥署審核後執行;之後每年都要繳交執行成效報告
誰要多看一眼:使用這兩種糖尿病藥的病人
原文摘要
主旨:公告「含semaglutide及tirzepatide成分藥品風險評估及管控計畫」相關事宜。 依據:藥事法第45條、第48條以及藥品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10條。 公告事項: 一、為使病人正確合理使用旨揭成分藥品,及確保用藥前皆經由醫師專業評估與處方開立,且由藥師調劑後給藥,以維護用藥之風險效益平衡;同時為使病人於用藥前能充分了
原始出處
原文標題:公告「含semaglutide及tirzepatide成分藥品風險評估及管控計畫」相關事宜